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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明年施行四项基本养老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附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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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正式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扶持办法对养老驿站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强化了驿站的公益属性。


       目前,本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余家。扶持办法明确,养老驿站必须重点为驿站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完成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驿站可拓展市场服务,按区域老年人特性需求,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


       根据扶持办法,驿站应具备巡视探访、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医服务、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功能。



       为强化驿站公益属性,强化其基本养老服务责任,扶持办法提出,驿站应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等四项基本养老服务。

       具体来说,驿站应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每个月安排一次免费理发;提供每周入户探访一次的巡视探访服务,每次入户探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驿站应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服务、代缴咨询、供需对接服务,为行动不便、家中确实无人取餐的基本养老对象家庭提供免费代为取餐服务;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响应。


       扶持办法首次在市级层面上明确了驿站服务清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由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不付费;普惠型养老服务由老年人付费,运营商低偿服务,主要包括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服务;市场服务清单面向所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老年人付费,驿站只要不违反《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十个严禁”的服务行为,均可明码标价为老年人提供。


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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