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粤民函〔202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4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广东保监局广东省老龄办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54号)要求,2017年3月,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统保示范项目”)。项目运行至今,养老机构累计投保4063家次,投保床位数187107张,保障额度1015.75亿元,报告保险案件877起,结案率92%,通过事故预防协助养老机构整改风险隐患9521项,逐步构建起了政府、社会、养老机构“三位一体”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了养老机构风险防控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现该项目已进入第二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三家机构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接我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确定了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公司,负责运行“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应急及事故防控中心”和“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辅助实施此项工作。

  为持续推进统保示范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确保迅速有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对象

  工作目标:继续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辅助”原则,全面推进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体系,不断增强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到2021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实现参保全覆盖。

  参保对象:公办、民办、公建民营等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保。

  二、保障范围

  在住养老人责任保障、公平原则保障、第三者责任保障、从业人员责任保障、紧急救援费用保障、法律费用保障的基础上,增加甲、乙类传染病保障等,赔偿限额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由原定2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保费标准

  保费金额以投保时实际入住服务对象的床位数为准,110元/床,并在该保费的基础上根据医疗费用限额、是否评定为星级养老机构及上一年度赔付率等情况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详见附件3)。

  四、投保及理赔方式

  投保方式。由养老机构填写投保单,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实行一年一签。

  理赔方式。发生事故后,养老机构应立即拨打报案电话进行报案或联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的专责服务人员(详见附件5),由专责服务人员引导养老机构进行救援、救治,配合现场查勘、提交索赔单证,协助事故定责定损及支付赔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成立统保示范项目专责工作小组,加强业务指导和事项监管,引导养老机构积极投保及监督保险公司服务质量,指导建立保险理赔纠纷调解机制,定期对保险方案、理赔服务等进行评估。引导保险公司推进服务创新,加强诚信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充分利用专业化风险管理手段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服务风险。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公办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的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通过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星级评定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投保。对于财政部门给予的保费补贴、公办养老机构的保险费用应当列入预算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养老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协议约定,按期支付保险费,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严禁截留挪用保险赔偿金。

  (三)强化风险管理。各地民政部门要把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加强养老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将养老机构参保率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设施及管理质量标准,借助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时发现预防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好赔偿案件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养老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强化沟通协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好养老机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统保示范项目各参与主体的关系,加强合作沟通,积极指导协助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具体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养老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研究解决统保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条款.docx

  附件2、统保示范项目保险合同样式.docx

  附件3、统保示范项目保险费率规章.docx

  附件4、统保示范项目工作小组人员名单.docx

  附件5、统保示范项目各地市服务团队名单.docx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日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