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山东济南市民政局等13部门关于发布济南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济民发〔2020〕42 号

各区县民政局、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各区县税务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对照省级发布的服务清单,并结合我市现有政策规定,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济南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现予发布,并就各区县建立健全本辖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对照市级发布的服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清单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于2020年8月底前,制定并发布区县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区县级清单项目必须涵盖市级清单项目。

  二、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区县要建立完善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调整变化情况,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养老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丰富清单项目,不断提升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

  三、推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单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济南市民政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体育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关于发布济南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济民发〔2020〕42号).pdf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