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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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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民字〔2020〕24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彩养老院:

《青岛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民政局第九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

青岛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

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以下简称“时间银行”)是指通过政策设计,鼓励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按一定的规则记录储存服务时间,当年老需要时可提取时间兑换服务。时间银行是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理念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具体应用,是发展互助养老的重要方式,可以缓解养老服务力量不足的矛盾,扩大社会参与。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时间银行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益性、互助性、激励性、持续性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通存通兑、权威统一”的时间银行运行机制。

时间银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为:年满18周岁、有公益服务精神、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时间、身体健康、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和严重违法记录。

时间银行服务对象为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存有时间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是指8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或60-79周岁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

时间银行服务项目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明确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五助服务项目。视试点情况逐步拓展服务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搭建运行机制

积极探索完善时间银行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政策的严谨性、可操作性。

1.构建时间银行管理体系。构建市、区(市)、街(镇)三级时间银行管理体系,对时间银行进行分级管理。市、区(市)两级设立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承接市、区(市)两级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的运行和管理。市级主要职能为:管理全市时间银行运行系统;组织实施时间银行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各区(市)开展时间银行志愿者注册,服务存储、兑换等工作;评估、监管时间银行运行绩效。各区(市)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市)时间银行工作。街(镇)在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时间银行服务点,具体负责本辖区时间银行的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和质量管理。

2.时间管理与发放。时间银行志愿者以青岛市社保卡为载体,开设专门的时间银行账户,以小时为单位进行存储。

3.开设时间银行服务点。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立镇街级时间银行服务点,主要开展时间银行政策宣传,帮助老年人发布服务需求,指导市民注册时间银行志愿者,提供时间银行志愿者存储时间查询服务,根据需要开展志愿者培训,协调志愿者与老年人的服务对接等工作。

(二)制定服务标准体系

市民政局牵头制定全市统一的时间银行运行系列标准或规范,在全社会形成以志愿服务为核心、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时间银行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包括:

1.时间银行管理机构、服务点相关标准及管理制度。

2.志愿者、服务对象审核、注册、培训、退出等相关标准规范。

3.时间银行志愿者提供服务的流程及服务标准。

4.时间银行服务安全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5.时间的存储、兑换、转移、发放规则,时间银行志愿者账户管理、注销规则。

6.时间银行服务点以及时间银行志愿者奖励办法。

(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全市建立统一的时间银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时间银行志愿者和服务对象注册、需求发布、服务过程、时间存入及转移、服务评价的严密便捷管理,加快推动建设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服务相容的时间银行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与全国及省、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并在“智慧养老APP”开辟“养老时间银行”专栏,供市民实时查询时间存储、消费等情况。对平台注册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身份特征、社保、信用等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服务在安全守信的环境下进行。

三、实施步骤

(一)招标产生运营商。根据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全市时间银行信息管理运营单位。

(二)开展试点。选择西海岸新区、城阳区进行试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测试时间银行服务流量,试点时间为从宣布启动日至2020年年底。

(三)全市推广。2021年,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各区全面推广,实现全市通存通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时间银行推进专班,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各区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专班成员。专班设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时间银行建设。

(二)健全保险机制。建立时间银行服务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保险补贴制度,购买服务责任险,降低服务风险。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可采取服务对象评价、电话回访、抽查抽检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时间银行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在服务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营造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把养老服务惠民好事办实办好。对时间银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各区市民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2020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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