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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支持政策、企业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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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厅发〔2019〕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政策》、《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企业责任清单》已经2019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国家试点,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共同制定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开展城企合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南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限价”工作思路,政府部门通过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政府和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普惠性养老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及随CPI动态调整的价格机制,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构建“政府量力能托底、企业运营有效益、老人支付能承受”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新模式,建设城区全覆盖的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原则

  (一)普惠导向。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项目,降低养老机构投入成本,为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低价、优质、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自愿参与。通过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制定准入门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按照给定条件自愿参与,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内容进行深度合作。

  (三)公开透明。政府和企业合作协议、服务内容、价格目录、建设项目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竞争择优。通过公开遴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合作企业,优先选择实力雄厚、项目优质、品牌连锁、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企业;优先选择融资成本低、服务质量好的金融机构。

  (五)规范管理。明确普惠养老项目建设、运营和监管责任主体,做到建设和运营过程规范,监管到位,确保项目平稳运行。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先行先试建成不少于4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

  ——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致力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场所。

  ——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区)按照老年人数量均衡配置养老服务设施,至少建成一个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300张床位以上),2-3个养老护理院(50-200张床位);有条件的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10-20张床位)。全市累计增加普惠养老服务床位150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逐步解决80%以上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70%。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整体规划。制定我市普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谋划一批普惠养老服务项目,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机制,加强老年人产品应用推广及社区居家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人文化体育、老年餐桌等生活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残联、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

  (二)明确各方责任。一是出台政策支持包。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政策,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二是发布企业责任清单。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企业责任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企业责任清单,与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政策一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

  (三)制定推荐企业清单。市有关部门向社会征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荐养老服务企业,按照“普惠导向、自愿参加、公开透明、竞争择优、规范管理”、“以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为核心,与养老服务骨干网组成“1+N”联合体”、“优先选择实力雄厚、项目优质、诚实守信的企业”等原则,经审核评议,形成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型企业推荐清单。推荐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四)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属地管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与参与属地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普惠性服务及随CPI等因素动态调整价格机制等。合作协议应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普惠养老具体项目,保障企业可享受到承诺的优惠政策,并协商制定企业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在价格、运营、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人员培训、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按照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

  (五)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推荐我市条件成熟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转发下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六)开展评价监管。一是建立“一中心、多平台、N站点、全覆盖”的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承接和功能辐射实现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二是对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管,督促企业按照合作协议履行各项责任;对其实施情况实行评价,记录违法、失信信息,向信用平台推送;如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按联合惩戒备忘录实施惩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三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发挥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南昌市“1+5+X”邻里中心领导小组,成立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

  (二)加强统筹协调。我市实施方案和政策清单中,任务分工排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要协作配合,确保土地、规划报建、财税补贴、医保、消防、金融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市直有关单位要指导、帮助县(区)、开发区(新区)解决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稳步实施。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抓好属地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及督促检查。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企业要履行合作协议中各项责任,自觉接受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等)

  (三)加强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力争形成有南昌特色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发展模式,向国家、省进行典型报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推介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我市普惠养老项目建设,争取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对我市养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我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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