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南府发〔2019〕11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南宁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南宁市各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市各有关部门:

  《南宁市进一步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5日

南宁市进一步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南宁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把南宁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健康养老胜地,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南宁市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高质量完成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将南宁市打造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特色突出的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健康养老胜地。

  (一)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典型示范引领。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加强政策扶持、管理监督,让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以人为本,丰富供给。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供给方式,完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

  (四)多元驱动,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高质量完成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到2021年,建成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3个,养生养老小镇3个,引进3家以上国内500强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业,社会资本投资的养老服务业项目投资100亿以上,完成亿元以上投资的养老产业项目不少于6个,形成初具规模的区域性国际健康养老胜地。

  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特色突出,高中端面向市场、中低端覆盖基层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南宁养老服务业吸引力、影响力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业与相关产业高度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区域性国际健康养老胜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1.加快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2019年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投入运营;全面完善县(区)级养老福利机构,到2021年各县区(开发区)全面建成一所300—500张床位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逐步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从2019年起,每年新建或改造一批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到2021年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

  2.加强养老产业区域战略布局。强化老年旅游信息集散区、老年休闲观光区、疗养区等综合功能区建设,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康复基地。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形成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到2021年,建成五象新区、东盟经开区、兴宁区等3个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引导各县区、开发区错位发展,形成若干特色养老服务产业链。

  (二)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

  1.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加快配建城市新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或总量不足的,应在城市和乡镇总体规划修编、修改时给予完善,确保到2021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

  2.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活动。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大力推动老旧居民小区无障碍改造,有序推动老旧居民楼房加装电梯等专项工程。

  3.培育规模化、连锁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市财政、城区财政给予每个站点运营补贴。支持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到2021年,培育和扶持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10家以上。

  4.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质量标准。围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养老服务通用基础、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评价、支撑保障和老年用品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和推广,树立和打造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推动养老服务标准贯彻实施。

  (三)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

  1.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新增床位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支持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独资方式举办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引入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普惠型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到2021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达到90%以上。

  2.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在确保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质和履行兜底职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和运营方式改革,加强对运营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到2021年,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达到60%以上。

  3.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重点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产业社会组织。鼓励养老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发挥南宁养老服务协会在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制定南宁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健全老年协会网络,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组织作用。

  (四)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