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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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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19〕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9日

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结合《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天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全方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等主要因素,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努力解决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及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

  ——坚持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注重不同特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落实每个人的健康第一责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从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实现政府积极主导、人民共建共享的健康天津实践格局。

  ——坚持从宣传倡导向个人行动转变。要注重多形式宣传倡导,更要动员全社会行动,人人尽责尽力,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共担责任、共享健康成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环境初步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到2030年,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因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1月上旬前)。召开全市启动大会,全面启动健康天津行动。

  (二)行动阶段(2020年至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组织考核和监测评估。

  (三)冲刺阶段(2023年至2025年)。加快推进,健康天津行动成果初步取得。

  (四)巩固阶段(2026年至2030年)。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健康天津行动目标全面实现。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机制。医疗机构为公众主动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设健康科普专栏,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6%。(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等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发布适合不同特点人群的营养建议,推进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加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特定场所的营养健康指导。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筑牢产供监管防线。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3%和2%。(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负责)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运动风险评估。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提高到92%以上和9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以上和46%以上。(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等负责)

  4.实施控制吸烟行动。强化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性的认识。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推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及区域全面禁烟。加大控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社会监督。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提高戒烟门诊建设和服务水平。到2022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司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残联等负责)

  6.实施健康细胞培育行动。推进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城区、健康村镇等示范工程,组织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度。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扩大。(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办等负责)

  (二)坚持建管并重,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环境

  7.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减量化。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实施生态宜民、土地流转、退耕还湿、河湖水系联通工程。建设城市绿道或人行步道。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发展绿色能源和低碳循环经济。生态屏障雏形基本形成,一级管控区基本建成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危害、道路交通伤害等事故。确保各类消费品质量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逐年巩固提高,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此项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别落实)

  8.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提升本市村镇供水水平,提高供水能力,新扩建水厂泵站,新建和改造村以上输配水管网。到2022年,全市农村的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覆盖率力争达到95%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市水务局负责)

  (三)关注重点人群,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9.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落实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加强儿科人才培养,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及以下和4‰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10万及以下和8/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教委等负责)

  10.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动员各方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锻炼,预防近视、肥胖、龋齿等疾病。保障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对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评估。针对不同年龄,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负责)

  11.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进行不同职业健康干预。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接触粉尘、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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