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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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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政字〔2013〕72号


南山区公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维护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敬老院院民入院程序,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敬老院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五保供养对象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敬老院同意后,报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


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以及危急病人不得入院。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集中划片归口管理的原则入住到户口所在地敬老院或者集中划片归口管理的乡镇中心敬老院,并报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五保老人入院的,由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由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前应将其房屋和土地等财产委托村民委员会代为保管,并签订相关代管协议。入院后,其享有的民政政策性补助应纳入敬老院集中管理使用,院民入院自愿,出院自由。自出院之日起,其享有的民政政策性补助由其个人开始自主支配。村民委会员在五保对象存续期间不得变卖其财产和变更其承包的土地,存续期间其财产权益应用于该老人的后期管护,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财产应该按照签订的协议处理。


(四)敬老院应建立院民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协议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院民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二、加强敬老院膳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一)敬老院要成立有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院民建议、意见,提高饮食服务水平。


(二)讲究饮食营养,每周制定食谱并公示,做到营养合理,荤素搭配,粗粮细做。食谱应适时根据院民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


(三)建立膳食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炊事人员和院民代表验收入库。


(四)院内工作人员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就餐,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按医嘱做病号饭,并尊重少数民族院民的生活习惯、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饮食禁忌。


(六)食堂炊事人员必须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安全。工作中要准确掌握用餐人数,合理制作饭菜,避免浪费。


(七)加强卫生消毒,确保膳食卫生安全。


三、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把敬老院事业发展列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共同发展。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都是敬老院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民政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在敬老院建设发展中,发生的和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都要列入一把手工程,及时研究,切实解决。


(二)实行院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由院民代表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院民代表要占全体院民总数20%以上,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民选举产生。院务管理


委员会职责是:讨论、审议敬老院重大事项、规章制度;监督院内财务、重大维修和基建项目开支;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对敬老院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是敬老院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要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安全和日常生活安全工作,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敬老院要完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目标,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入院,不得留宿客人和其他非工作人员。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院民走失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按照《消防法》要求,配齐各类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院民安全教育和培训,普及火灾安全防范、紧急救护、逃生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院民的消防意识。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要不定期地对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若因管理不严出现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敬老院所有种、养及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部门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敬老院应每月向院民发放零用钱,零用钱标准视敬老院经济状况和院民实际购买需求自定,但原则上以每月10元以上,20元以内为宜。敬老院的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做到财务管理规范透明,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五)丰富院民生活。敬老院的阅览室、棋牌室、电视室等娱乐场所要向院民开放,在重大节日要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以丰富院民的文化生活。


(六)发展院办经济。敬老院要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土地、设施等,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院办经济,其收入用于改善供养对象生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鼓励供养对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供养对象参加院办经济劳动的,要给予适当报酬。


(七)积极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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