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实做好区中心敬老院五保对象入院的前提工作,区民政局将五保对象体检作如下通知:
1、体检对象:凡年龄在70周岁以下,本人申请入院,经所属乡政府初检无传染病史、精神病且生活能自理,持有平鲁区民政局发放的五保证或乡已审批未领五保证的平鲁籍男性五保对象。
2、体检时间:定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13日,过期不候。
3、体检地点:平鲁区中医院。
4、体检民政局负责人:胡晋华 电话:13934996328
5、体检方式:由乡民政助理员组织、五保对象所在村的村干部、乡干部、亲属带上或本人直接到区中医院与胡晋华联系进行体检。
6、通知体检方式:乡民政助理员按照上报区民政局申请入住中心敬老院花名表,通知本人、所在村的村干部或亲属务于9月13日前到区中医院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7、携带证件:体检时需带2张1寸免冠照片、户口簿、身份证、五保证。
8、乡政府在区中医院体检之前先进行乡政府初检,发现有传染病、精神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得到区中医院体检,也不得入住区中心敬老院,严禁将精神病、传染病人带入集体生活场所。
9、对于体检具备入院条件者,区民政局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具备入院条件后,发给入院通知书,填写入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