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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彬县民政局2013年老龄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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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民发〔2013〕29号


彬县民政局


2013年老龄工作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老龄各成员单位:


2013年是我县老龄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县老龄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全年工作主线,结合我县“十二五”社会养老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抓好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促使社会养老工作顺利开展。为此,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认真贯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各镇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氛围。尤其是要利用“老年节”期间,抓好“敬老月”各项活动,要努力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人等伤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重视老年人信访,及时解决老年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老年人排忧解难。


要协调老龄相关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和《咸阳市老年人优待证服务办法》等法规政策,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和保障。


二、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全国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于2012年12月18日在南宁闭幕,这就充分体现了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经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要完成“十二五”《彬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镇都要成立强有力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老年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维权、自我娱乐的老年人群体社团自治组织,也是开展老龄工作的有力抓手。一是要配强老年协会工作人员。镇、村老年协会注重挑重那些在本地德高望重、有工作经验、又愿意为老年人服务,热心老龄事业且具有一定组织才能和社会活动能力的老年人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理事(成员)。二是要解决老年协会活动场所。要有活动室,要挂老年协会牌子,要有老年人集中学习、娱乐、健身活动的阵地和设施。三是要制定章程。四是要建立制度。五是要健全台账。各镇(村)都要建立健全各项老龄工作基础资料。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村,将老年协会设置在幸福院。各镇(村)老年协会必须于5月底前成立,并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探索“老年协会十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模式。要充分发挥各老龄成员单位及各级老年协会的职能作用,特别要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县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指导中心,镇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点三级网络。加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规范和质量监控。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二)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城关镇要在巩固已建成的1个日间照中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再新建3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各镇要在已建成幸福院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继续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群众参与、互助服务”的思路和“集体建院、自愿入住、互助服务、自我保障”的原则,利用闲置房屋,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以便于为更多的老年人服务,以利于更多的老年人开展各种活动,可打破村界,每个镇至少再新建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四)倡导社会各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众助、民办民营、政府补贴、部门管理、社会参与、老龄指导”的形式,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建设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活动、康复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之家”等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强政府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县中心敬老院服务功能,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要求每镇赶3月底前再选送3—5名五保户入住敬老院。认真做好敬老院代养准备工作,搞好养老有偿服务。加强龙高、北极两个区域敬老院指导与管理;加快新民敬老院建设,争取年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积极做好水口、韩家区域性敬老院审核审批工作。


四、重点做好高龄补贴规范化发放工作。


1、切实做好7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的复审核查工作。各镇要认真开展好复审核查工作,查漏补缺,准确填报,完善手续,做到应补尽补;


2、加强动态信息化管理。依据《陕西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动态管理系统》设置要求,规范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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