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内各种安全隐患,规范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对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福利机构内职工及人员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民政系统及家属区的人员的身体危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全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民政局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及家属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民政局成立民政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韩守林(局 长)
副 组 长:赵运生(副局长)
陈春鹏(副局长)
成 员:韩玉民(双拥办主任)
李 勇(安置办主任)
王 矗(低保局局长)
孙 录(办公室主任)
张 华(社救股股长)
张春玲(政权区划股股长)
唐洪海(社会事务股股长)
战志强(第一殡仪馆馆长)
蒋剑利(第二中心敬老院长)
冯金光(救助管理站站长)
民政局民政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孙录、 副主任:智守民。
第一、第二殡仪馆、中心敬老院、第二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的主要领导分别是各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并组织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职责
局民政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应急办公室:负责全民政系统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疏导疏散组、抢险组、安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