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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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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够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建设和谐泰安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作为拉动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举措,摆到突出位置,明确工作目标,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健全完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老年事业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低保”、“五保”老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及时提供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加快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老年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养老服务机构,市财政将在省级财政扶持的基础上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利用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组织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改建养老服务机构。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示范试点,加快社区养老、卫生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拓展为老服务领域,丰富为老服务内容,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社区养老、医疗服务网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


(四)开展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门诊或老年护理专科;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要设立门诊部或卫生所,积极为住养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强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文体设施,科学安排,合理配置,满足广大老年人文体活动的需要。社会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应向老年人优惠开放。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老年人开展教育。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充分利用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和有关培训机构,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学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一)创办养老服务企业,注册资本可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执行。养老服务企业在办理年度检验和工商登记事项时,有关部门应依法从快从简办理。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采用划拨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乡(镇)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驻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贷款的支持力度,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并在开户、结算、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二)养老院提供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三)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下列规费优惠。根据规定免交征地管理费;按规定适当减免城建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有关机构可按规定减收或免收;其他涉及养老服务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下限收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暖、用气、通信,按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其他有关行业,凡是有价格浮动和优惠的,可按规定执行最低价格。


四、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养老服务业健康成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发展规划,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调研,摸清情况,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业,努力改善和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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