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增强社区照料功能,加强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到2012年,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基本覆盖,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按照社会化示范要求,建立健全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入院评审制度和行业自律守则、行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到2012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建有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二)全面建设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配套措施,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依托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统筹社区各类养老服务网点,组织实施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的服务,负责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队伍管理,建设辖区内义工队伍,组织实施义工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要求进行登记。到2012年,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普遍建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星光老年之家”。


(三)改善、提升乡镇(街道)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拓展服务对象,通过改建、扩建和建立入院评审制度等方式,在确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拓展服务范围,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开放老年文体活动场所。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完善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到2012年,全市80%以上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四)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到2012年,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力争达到50%。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三级养老指导网络建设的扶持力度


各级指导中心分别设立1至2个工作岗位。市、县(市、区)、乡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