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老年人优待证
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
实施权限:收集汇总本县申请办证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上报到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实施主体: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审批条件:1、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
2、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证件制作时间)
收 费 标 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浦北县民政局
办理地点:浦北县小江镇东风路19号
服务电话:0777-821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