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见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诸政办发〔2008〕18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集中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供养对象

   凡诸暨市户籍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供养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内容包括吃、穿、住、医、葬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孤儿的义务教育。

   三、供养标准

   五保供养标准以确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为原则,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

   四、资金保障

   五保供养资金主要从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镇乡(街道)按一定比例配套。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可以从村级集体经济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人员经费按照《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单独保障,不重复计算。五保供养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供养资金。

   五、人员配备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配好敬老院管护人员。敬老院院长应公道正派,具有爱心,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敬老院工作人员配备根据在院供养对象人数,按1:10左右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敬业爱岗,有事业心和责任性,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凡符合条件的都应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六、工作机制

   敬老院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对院务管理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等实行民主监督,对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敬老院全体人员选举产生,组成人员一般5-7人,其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敬老院要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取得法律主体资格。

   进一步健全完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增强服务理念,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和管理。要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完善消防设施,严格值班制度,增强防范意识,杜绝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快敬老院文化娱乐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老人学习、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等场所。鼓励有条件的敬老院发展农副业生产,改善和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

   创新敬老院传统管理模式,探索养老机构“公办民营”的发展新路子,鼓励民营企业及社会力量投资管理敬老院,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使敬老院向管理专业化、经营产业化、服务多元化方向发展。

   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将敬老院委托给企业或其它社会组织全面经营管理,但须经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审核同意。托管协议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从养老服务产业长远利益考虑,为使敬老院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托管协议期限一般以5-10年为宜,特殊情况经双方协议可另行商定。

   企业和单位在接管敬老院后,必须无条件保证五保供养对象的接收及其生活待遇,在此基础上,可以自主向社会招收老人并开展有偿养老服务,以满足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确保集中供养资金足额到位,市政府下拨的五保集中供养经费,镇乡、街道按一定比例配套后,全部划拨给敬老院,用于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克扣和挪作他用。

   企业和单位接管以后,可根据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对现有敬老院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投入,以改善老年人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新投入的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投入企业和单位所有。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养老管理软件系统" target="_blank">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