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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政养老 > 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办福利机构资助标准的通知
武民办[2008]13号
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办福利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促进社会福利机构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民政局第6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市民政局关于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武民政[2005]76号)确定的社会办福利机构每月每张床位的资助标准,自2008年1月起,由50元提高到100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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