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华孝亲敬老楷模”、“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的决定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文件
全国组委会发【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厅(局)、教育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厅(局)、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七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出第六届敬老模范人物和敬老模范单位。这些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的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从2003年开展至今的十多年来,大力弘扬了中华孝道,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意识,促进了老龄事业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赏,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4年,第六届全国敬老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评选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敬老主题教育活动主办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认真研究,决定:授予叶如陵等10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荣誉称号;授予黄薇等60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荣誉称号;授予徐强等2736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等136个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受到表彰的敬老模范人物和敬老模范单位,要继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全社会都要学习敬老模范人物和敬老模范单位崇高思想道德和先进事迹,并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附件:
1、“中华孝亲敬老楷模”获奖者名单
2、“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获奖者名单
3、“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获奖者名单
4、“全国敬老模范单位”获奖单位名单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中华孝亲敬老楷模”获奖者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叶如陵 北京市 退休医生、社区志愿者
台丽伟 吉林省 老年护理院院长
刘培、刘洋 湖北省 工人
李长胜 山东省 市(县)委书记
陆亚行 江苏省 民营企业家
陈松蒲 辽宁省 老年护理院院长
周纪萍 重庆市 工人、社区志愿者
赵克兰 上海市 退休工人
廖 林 四川省 企业家、孝文化传播者
蔡联凤 福建省 农民
附件二
“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获奖者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黄薇
天津市:张婼婼 赵永华
河北省:张胜利 刘贵芳
山西省:李廷俊 杨喜风
内蒙古蒙古族自治区:樊子丰 皇甫永利 王耀江
辽宁省:薛惠斌
吉林省:杨卫红
黑龙江省:薛守平 易连军
上海市:翁联辉
江苏省:张景宏 李银江
浙江省:程火发 虞一杰
安徽省:张伟 董素芹 高庆连
江西省:李玲玲 汤太平 葛美霞
福建省:林义耿 季日爱
山东省:房泽秋 谢绍爱
河南省:孙平 刘美英 刘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