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许政[201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11〕8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与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地要切实履行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社会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稳步推进国有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有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探索国有民营等运作形式。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实现合作共赢。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健全行业内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发展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资产,立足改扩建;在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地方适当新建;在缺乏建设用地和公共设施的社区适当购置;城区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城乡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需求,面向社会公众,照顾特定人群,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优先解决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老人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计划生育老人、劳动模范等困难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问题,同时面向全社会老年人开展服务,最大程度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到“十二五”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的能力。

(一)建设完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按照“有统一名称、服务场地、服务制度、服务队伍、人员职责”的要求,在城市街道、社区建设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普遍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呼叫服务网络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逐步推进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建设,到“十二五”末,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市、县(市、区)要加强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至少建成一所政府主办、以养老服务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市级至少建成1所大型示范性养老机构,各县(市、区)建成1所综合性的养老机构(市级300张床位以上、县级150张床位以上),各乡(镇)要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型养老模式,做好养老机构建设工作。要通过实施税费优惠、资金补贴、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增养老床位数9000张,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规模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

要坚持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对于少数民族特别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人口较多、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老人相对集中,而当地又没有专门少数民族养老服务机构的地方,应当采取政府投资兴办或扶持民间兴办的办法,建设能够接收少数民族群众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建设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市、县、乡三级“12349”养老服务呼叫网络服务中心,并实现与省级呼叫服务中心的联网运行。

(四)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各县(市、区)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扩大高龄老人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健全高龄补贴制度。

(五)建立城镇“三无”老人供养制度。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比例确定当年“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老人供养标准,供养经费(扣除享受的低保金)由当地财政安排,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城镇“三无”老人自愿到机构养老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安排到社会养老机构或就近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选择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由所在街道、社区根据其养老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四、保障措施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1. 山东香柏养老集团再次升级太和系统
  2. 山东香柏养老集团再次升级太和系统
  3. 北京太和养老产品线介绍
  4. 北京太和养老产品线介绍
  5. 北京太和养老系统助力御湖城老年公寓智慧化
  6. 通州于家务养老中心携手北京太和养老管理系
  7. 北京太和养老助力普祥养老
  8. 喜报-北京太和养老荣获智慧康养TOP20
  9. 北京太和养老软件打造海南省医养结合养老服
  10. 北京太和养老软件打造海南省医养结合养老服
  11. 北京太和养老软件助力西昌市博知爱社会服务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