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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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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言

      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六个方面。科学编制和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于保障基本民生,扩大基层民主,发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国防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本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内容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全市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

      编制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等;与北京市民政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政事业迈上科学发展轨道,促进了首都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一)民政发展理念更加科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等发展战略,创造性地提出大民政理念。大民政理念的确立,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实现了民生事业的统筹发展、民生问题的整体解决,为首都民政事业向更深、更广、更宽领域发展指明了方向;形成举全局之力、全社会之力办大事的工作机制,出色完成了抗震救灾、服务保障北京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等重大任务;主动将民政工作融入首都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303项市政府折子工程和2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民政部门服务大局能力显著增强。

      (二)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着力完善制度、提高标准、扩大保障群体,有效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民政的服务对象正逐渐从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社会救助政策由低保对象向低收入家庭和临时困难家庭拓展。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区服务惠及全体社区居民。城乡低保、优抚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标准大幅提高,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军休干部、军休职工接收安置和军供保障任务。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进程加快,孤儿成年后安置政策取得重大突破。北京SOS儿童村建成并投入使用。服务保障内容和项目不断丰富,从保障性项目向发展性项目、福利性项目延伸,由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向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服务方面拓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民政工作领域。

      (三)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适应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拓展民政工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社会服务需求。以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框架基本形成。围绕“9064”养老服务格局,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助残)“九养政策”等20多项养老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新型社会福利服务格局。加大社区建设投入,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加快推进,实现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了96156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形成了贯通市、区、街、居四级的信息网络系统。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面满足特殊日子、周六群众婚姻登记服务需求。科学调整行政区划,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建成首个市级公益性公墓,出台了“零百千万”等一批殡葬利民新政,率先实现了丧葬费补助待遇城乡同标准、全覆盖。建立反应灵敏、联动规范的应急援助工作机制,紧急援助了四川、甘肃、青海等24个省(自治区)。在全国率先成立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将12月3日确定为首都慈善公益日,推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四)社会管理取得重大突破。以体制改革、创新试点为动力,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初步形成了主体多元、共建共享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圆满完成第六、七届居委会和第七、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基本得到保障,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臻完善。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市50%的乡镇、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启动中关村社会组织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培育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社会组织建设从注重登记、监管向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强化管理服务转化,社会组织作用日益凸显。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深入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为社会建设储备了大量人才。出台《北京市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办法》,促进了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五)民政自身建设长足发展。通过创新民政公共服务模式,民政基础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以资金保障、设施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民政事业经费逐年增加,福利彩票销售总额大幅增长。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共实施28个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6.33万平方米,总投资75.5亿元。完善了优抚安置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健全民政公共服务网络,民政部门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出台修订4部地方政府规章,84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民政工作行业标准,民政工作步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将《北京社区报》改为日报,民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显著提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十一五”时期,是首都民政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是广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是民政工作职能作用发挥最为显著的时期,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部实现,为“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近年来全市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加大民生保障和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大民政实践,集中出台了350多项惠民政策和措施,惠及到绝大多数家庭和广大基本群众,既解决了当前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也开创了解决、保障、改善民生的发展方向。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首都民政事业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赋予了民政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发展阶段,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首都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构建民政工作“大发展”格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首都进入了从中等发达城市向世界城市快速迈进的新阶段,预计到2015年全市经济总量达到22500亿元,人均GDP达到16000美元。随着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确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充分发挥首都各方面优势,大力推进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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