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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政局:子女在家照顾父母可领工资是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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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养老网讯:“我要说明一下并不是说子女在家照顾父母就能领工资,而是子女必须成为专业养老组织的员工,以员工的方式照顾父母。”昨日,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向记者解释了日前引起热议的南京创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方式。他澄清:符合条件的老人,其子女要接受专业养老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工资也是由专业养老组织发放。

领取补贴的前提:

子女要成为家政服务人员

据了解,南京市出台的政策并不是针对所有老人,而是有困难的老人,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以及百岁老人这五类老人。如果他们的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周新华解释称,“每月300~400元其实原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由民政部门发给专业养老组织,让他们聘用人员每月上门给在家居住的半失能和失能老人进行家政服务的。如果老人的子女要报名,首先要担任这些专业养老组织的家政服务人员,并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合格后才可以正式上岗。”

对于网友质疑的工资低,周新华告诉记者,300~400元并不是工资,是政府支付给养老组织购买家政服务的费用,可以说是工资的一部分。这个价格是按照家政市场的计算,每月大约15个小时、每周4个小时左右的家政服务,“当然由于养老组织的运营成本,发放的并不是正好300~400元,但大体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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