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103家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结论。凡公告的基金会,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大厦301-2房间)加盖年检印鉴。
序号
| 基金会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
| 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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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欧美同学基金会
| 教育部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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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
基金会
| 教育部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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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
| 民政部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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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仓慈善基金会
| 民政部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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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文学基金会
| 中国作家协会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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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
绿色发展基金会
| 中国科学
技术协会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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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瀛公益基金会
| 共青团中央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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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
| 国家林业局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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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 教育部
| 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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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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