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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政科技与标准化建设成果宣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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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是民政系统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是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社会组织担负着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改进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作风,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通过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与范围。此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以下简称“窗口单位”)包括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面向社会组织提供登记、备案、年检、执法、评估、培训、人才服务等政务和服务工作的单位。社会组织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



  二、目标任务



  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要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争创主题,确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导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窗口单位要围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心任务,突出为民主题,体现服务宗旨,寓登记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提高登记服务工作水平。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律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



  增强为民意识,改进服务作风。窗口单位要增强为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识,思想上尊重社会组织,感情上贴近社会组织,满腔热忱对待社会组织,充分体现民政为民的宗旨。社会组织要改进服务作风,树立“服务即责任、服务即生命、服务即竞争力”的理念,充分发挥服务功能。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服务好的党员队伍,以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带动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坚持依法办事,提高服务效率。窗口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利民原则。社会组织要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责任,提高服务效率。



  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服务质量。窗口单位要认真倾听社会组织意见,努力满足社会组织的合理需求,切实解决社会组织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组织要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主动倾听会员和群众的呼声,帮助会员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三、活动载体


  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任务,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带动所在单位和干部职工争创满意窗口、满意行业,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公开服务事项,推行承诺服务。窗口单位通过网站、报刊、办事手册等形式公开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时限规定、审批结果等政务、服务事项。社会组织通过网站、会刊等形式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等信息,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党员通过佩戴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多种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和岗位责任,推行承诺服务,并通过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等载体公布承诺内容。



  开展比学赶超,争当服务标兵。对照窗口单位、社会组织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争当岗位“排头兵”。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做好评议评比,实现改进提高。通过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评价,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四、主要内容



  窗口单位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把强化服务责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实现廉洁服务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窗口单位党员干部要对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审视自己“服务意识强不强,服务观念牢不牢,服务态度好不好,服务本领硬不硬,服务质量高不高”,认真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各自特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社会服务,让职工、会员、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得到更多实惠。



  明确服务分工,强化服务责任。窗口单位要按照社会组织和群众需求优化登记服务工作,明确分工,确保事有专人管、人有明确责、责有限定期,细化岗位责任。同时实行缺位互补制度,确保服务不缺位。



  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窗口单位要制定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接待工作制度,明确接待工作标准,规范服务工作语言、着装、表情、举止。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窗口单位要对登记、备案、年检、执法、评估、培训、人才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优化业务办理程序和内部工作流程。通过采用网上办公、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强化服务纪律,实现廉洁服务。窗口单位要以实现阳光行政为目标,加强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推进登记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登记服务工作的透明化;设立意见箱和网上群众信箱征求登记服务对象意见。



  突出组织特点,发挥服务功能。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点,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为民服务功能,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服务四促进”活动。行业协会商会要突出加强行业自律、反映企业诉求、配合宏观调控、规范竞争行为;学术性社团要突出理论创新、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人才培养、科学文化传播;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突出优质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教育、文化、培训等需求;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突出扶危济困、慈善救助、捐资助学、生态环保等公益项目;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要突出解矛盾、化民怨、促和谐、保稳定,起到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作用。


  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各类社会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五、组织领导



  各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和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各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明确领导责任、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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