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做好殡葬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我部制定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殡葬领域涉企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民 政 部
2019年11月27日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殡葬领域涉企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好殡葬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优化殡葬领域涉企审批服务,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点带面推动殡葬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内容和范围
(一)试点内容。《通知》附件1《“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共明确了523项改革事项。其中,第111项改革事项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审批;设定依据是《殡葬管理条例》;审批层级和部门是省、设区的市、县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明确的改革方式是优化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