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现将《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2月3日
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为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1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途径
1.1 直接传播
病原体由传染源通过咳嗽、喷嚏、谈话等排出的分泌物和飞沫,使易感者吸入受染。飞沫微粒一般大于5微米,飞沫传播的距离一般在1米以内。
1.2 接触传播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