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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刑 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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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作出部署。该意见自2020年1月起正式实施,其中父母双方均符合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符合死亡、失踪、重残、重病、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服刑和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也被纳入保障范围。为进一步加强服刑和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怀,防止因信息共享不及时、摸底排查不精准等原因发生漏保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关爱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关爱保障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关爱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


(一)行动内容。


摸排截至2020年8月31日,余刑(期)在6个月以上、育有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服刑和戒毒人员。了解掌握服刑和戒毒人员个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情况,筛查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及时落实相关关爱保障政策。


(二)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10日前)。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监狱、戒毒所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监狱、戒毒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精准摸排工作方案。


2.摸排上报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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