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面展开,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分类评定的原则,民政部制定了全国性公益类社团、联合类社团和职业类社团的评估指标,并对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贯彻执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加强对所主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督导。各相关全国性社会组织应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参照全国性评估指标,制定省级评估标准,并指导市、县两级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全面展开。
民 政 部
2012年11月7日
全国性公益类社团评估指标
(2012年 民政部制定)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基础条件 (80分) | 法人资格 (30分) | 法定代表人(5分) | 产生程序 |
活动资金(10分) | 年末净资产 | ||
银行账户 | |||
名称(5分) | 名称牌匾 | ||
办公条件(10分) | 办公用房 | ||
办公设备 | |||
章程 (15分) | 制定程序(5分) | 章程制定或修改程序 | |
章程核准(10分) | 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情况 | ||
登记备案 (20分) | 变更登记(10分) |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情况 | |
备案(10分) | 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办理备案情况 | ||
年度检查 (15分) | 年检时间和结论 (15分) | 参检时间 | |
年检结论 | |||
内部治理 (370分) | 发展规划 (20分) | 规划、计划和总结 (20分) | 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 |
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 |||
组织机构 (90分) | 会员(代表)大会 (15分) | 会员代表产生制度 | |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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