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人员知识层次与实践能力,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管理;
(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分析与项目设计;
(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管理;
(五)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与总结;
(六)社会工作专业督导;
(七)社会工作高级实务。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人员:本期研修班共7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加人员一般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负责人。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研修时间:研修班定于2014年6月22日至27日举办,6月22日报到、27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重庆雾都宾馆太阳城酒店(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号)。
四、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过往年民政部社会工作师实践能力培养高级研修班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本期研修班。
(二)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心得体会(2000字左右),在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计入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
(四)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食宿和培训费。报到时请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复印件及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附件:
民政部办公厅
201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蒋 小 蓉 023-86968768 13896188691
王 政 023-88617264 15123380458
传 真:023-88617264
电子邮箱:jxjy869687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