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社会服务工作,提高民政社会服务人才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救助管理机构服务人才队伍,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2014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14〕16号)和2014年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任务安排,现启动实施201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救助管理机构服务人才培训项目,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基层民政部门救助管理业务处室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根据救助管理机构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生活无着人员临时救助、未成年人监护干预等新政策解读,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自2014年6月至11月分期举办,培训班每期7天(含往返时间)。
四、培训实施单位
该培训项目具体任务由民政部人事司联合社会事务司委托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协会和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实施。
五、班次安排
计划举办15期培训班。其中,救助管理机构师资培训班1期,培训80人;救助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示范培训班1期,培训80人;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示范培训班1期,培训80人;中西部地区救助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80人;中西部地区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80人;基层救助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400人;基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240人;基层救助管理业务处室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160人(具体培训班次、时间安排和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
六、培训费用
该培训项目不对学员收费,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费、授课费等)由2014年度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将项目开展与推动本地区各类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考虑,积极选调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培训协调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培训班次安排组织报名。
(二)相关单位于6月20日前组织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个培训承办单位的班次填写一张),分别报送各培训承办单位(联系方式附后)。参训人员需同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http://www.sowin.com)进行网络报名。
(三)各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培训工作和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有关纪律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主动联系各民政厅(局),精心设置培训课程,精选培训师资,按规定时间完成计划培训内容,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效益。
附件:
1.201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救助管理机构服务人才培训项目计划表
2.201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救助管理机构服务人才培训项目报名回执
民政部办公厅
2014年6月9日
项目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李文威
| 010-61591725
15010116281
| 010-61595408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陈 甜
| 0731-82860851
18684782900
| 0731-82860852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 陈利荣
| 023-86968767
13508359546
| 023-88617264
|
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协会
| 刘国亮
| 13920686352
| 022-87938022
|
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
| 张泽鲁
| 0917-6269058
1366917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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