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养老发〔2020〕112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现将《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7号),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培训对象范围
凡在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城乡劳动者和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可由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与养老护理相关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失智照护、安宁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消防安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质量管理、风险应对及培训指导等上岗必要职业知识和实操技能为主要内容。培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