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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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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刚需、补短板、扩供给、促消费、防风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省级层面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将养老服务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养老服务政策更加完善。出台《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老年人照顾服务4个综合性政策和40余个专项政策,涵盖了城市养老、农村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人才培养、土地保障、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各个领域;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配套落实政策,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累计投入省级及以上资金30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100多亿元,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09家、总数达到1989家,新增有效床位供给近4万张;打造特困失能人员照护中心82个,新增护理床位95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6%;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929所、629所通过消防审验,占比67.7%;累计新建或改建护理型床位4万余张,护理型床位占比由17%提高到47%、增加30个百分点。各类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余个,新增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6625个、达到10225个,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36个。

    老年人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成。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45万人。积极实施政府民生工程,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群体。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各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惠及8.6万老年人;连续5年对近100万老年人根据不同年龄段按照50元-1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为近340万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乡特困老年人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915元、615元,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生活费标准参照城镇执行;失能、部分失能、生活自理的特困人员每月护理费分别达1200元、300元、70元。

    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有力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10个设区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1个设区市列为省级试点单位,率先实现试点地区全覆盖。对3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广泛开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短期照料、日间托养、居家照护、“喘息服务”等功能,通过腾退、租赁、配建、整合社区闲置资源等方式,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加速补齐;“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向全国推广,城乡老年人“原居安养、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

    养老服务市场更加开放。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引进和培育了30余家专业化、连锁化企业和本土企业。健全完善用地保障、规划建设、财政奖补、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政策,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明显增强。

    养老服务水平更加优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管理制度,一批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有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建设省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研究制定一批养老服务江西地方标准;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和养老服务人才“领头雁”计划,每年培训养老院院长600名、从业人员2万人次。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

    面临的挑战。总体上,“十三五”期间,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量质提升,但距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群众需求还有不少差距。老年人保障水平偏低、支付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期内还未有效改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营主体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供给结构有待调整、服务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些短板弱项和瓶颈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养老院普遍存在“招工难”“留人难”,养老护理员队伍不稳定、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缺乏法律、法规支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手段少、难度大,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截至2020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762.48万,占总人口的16.87%;65岁及以上老年人537.1万,占总人口的11.89%;预计到2025年,我省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分别达到20%、15%左右。我省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明显、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再加上即将到来的集中“退休潮”的叠加影响,将给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和社保经办服务带来较大压力,养老保险服务渠道单一、经办力量不足、服务供给不充分、难以适应社会化、多样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的矛盾将日益凸显;“十四五”期间,我省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数将逐年增加,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压力将进一步增大;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小型化、少子化态势继续深入发展,将对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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