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内蒙古民政安排部署“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本报讯 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印发《“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2022年确定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末,全区每个街道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加快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确保到今年年底累计完成全区24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62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任务;实施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工程,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到2025年,支持110所敬老院转型升级,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施养老产业促进工程,加强政策扶持,吸引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同时,积极部署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2022年大力推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各类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达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使全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基本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自2020年到2022年年底前培训养老服务人才3万名的任务目标;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专项行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统筹调度,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具体任务;要加强绩效考核,将工作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盟市民政局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社会满意度。(牟维清)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3月31日)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