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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民爱民之心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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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监管聚合力守护龙江老年人幸福晚年

  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董濮

  面对养老服务发展的机遇与挑战,黑龙江省民政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着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破解发展难点、痛点、堵点,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强化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提升,让龙江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强化政策创制,打出综合监管“组合拳”。黑龙江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市、县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全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大格局。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增加养老服务标准供给,成立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委员会,推广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发布《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规范》《养老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养老机构照护等级划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

  凝聚部门合力,织密养老服务防护网。省民政厅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推动联合督查检查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与应急、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特种设备使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安全、卫生防疫、应急处置等8个方面,对全省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联合检查和综合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专班制定了安全监管视频检查流程和规范,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效率,强化检查质效。

  紧盯重点领域,拧紧养老机构安全阀。省民政厅协同相关部门,针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聚焦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将无证照养老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交叉互检、入院帮扶和评估验收,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采取“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的方式分类管理。聚焦疫情防控,围绕封闭管理、部门协同、环境消杀、物资保障等方面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督促指导。聚焦消防安全,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印发《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和《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创新养老机构消防监管方式,打造养老机构智慧安防系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聚焦食品安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老龄人“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资金和运营安全,对全省养老机构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保健品营销等行为,切实维护老龄人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

  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昌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湖北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安全。

  统筹谋划,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同步抓。一是部署开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成效。二是督促全省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三是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四是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明确职责,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融合抓。一是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否决事项。二是明确安全监管重点,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将养老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纳入监管重点,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三是明确安全监管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制订实施方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强化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工作。

  加强督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结合抓。一是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养老机构封闭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出台工作方案,由省民政厅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对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建立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和疫情防控分片联系督导制度。三是加强关爱纾困,报请省政府拟出台养老机构纾困政策,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营。

  完善机制,坚持把安全生产与民办机构消防整治联动抓。一是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督促各地民政部门通过摸排合理确定改造对象,引导鼓励其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对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审查、验收合格的机构实行以奖代补。二是实行销号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按照“一院一策”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建立监测机制,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全省养老机构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监测。

  

  安全就是福祉安全就是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蒋文龄

  宁夏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源头推动安全管理长效常治,最大程度保护养老服务机构老龄人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宁夏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抓实落细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任务,将全国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部署、安全形势研判、安全事故通报等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养老服务安全管理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宣传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对从业人员及入住老龄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围绕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重点,组织消防常识辅导和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处置能力。

  坚持治理先行,不断推动责任压实落细。宁夏民政系统持续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销账”的项目化管理。开展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对全区提供养老服务的自建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排查,督促6家存在问题的机构限期完成整改销号。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成立厅安委会,定期听取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排查整改;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推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每个环节。实施精准治理,指导市、县(区)民政部门及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工作力量,整合形成自治区、市、县、养老服务机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系统,实现责任链条无缝对接。

  坚持源头治理,有力防范安全风险隐患。宁夏民政系统持续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监管力度,建立项目进度报送制度,明确新建新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安全手续前一律不予登记备案和收住服务对象。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要求,在告知文件等要件中明确机构运营前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针对小型老旧机构,通过新建搬迁、维修改造、关停取缔等方式,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运行。近三年,全区共拨付福彩公益金5911万元,实施养老机构建设、机构安全适老化改造、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等养老服务项目。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将责任目标具体化、条目化,形成“一方案两清单”,采取“一院一策”的方式解决,确保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长效常治,全力推动机构规范管理。宁夏民政系统制定印发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等4个规范性文件,配套出台养老机构安全应急处置规程、特困人员设施建设服务规范等8个涉及消防安全的地方标准。同时,建立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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