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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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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统领,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完善老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不断满足首都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方面建首善、创一流,推动首都老龄工作更好融入和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多元共担。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推进老龄事业的主导作用,保基本、促普惠,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切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倡导全民行动,注重发挥家庭、个人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的良好局面。

  ——坚持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与“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相结合,系统推进、综合施策。针对老年人多层次需求,推动为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整合资源、创新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同,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均衡布局京津冀为老服务资源,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发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优势,加强科技研发力度和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聚焦难点、夯实基层。针对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养老服务、健康管理、长期照护等方面的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配备,推动老龄工作重心下移、各项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资源下沉,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二、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服务标准。分类分层建设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均衡布局养老服务设施,依托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岛”,发展好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社会资源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

  (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机构管理制度。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完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托养服务。加强光荣院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扩大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试点。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落地见效,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养老机构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养老机构资金预付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确养老机构与银行在设立第三方存管账户方面的责任。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

  (五)强化家庭照护老年人的支持政策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承担家庭养老责任,主动学习老年人康复护理知识技能。继续落实老年人家庭公租房优先保障待遇,加快实现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措施。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制定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政策,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鼓励社会资源提供“喘息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精细化就业援助,缓解其赡养负担。

  (六)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强化应参尽参,完善养老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支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强化职业年金管理。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构建多层次养老资金长期管理方式。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发适应老年人保障需求和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将基本治疗性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对不同老年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服务,并及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机制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

  

  三、构建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七)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开设中医健康大课堂,将健康教育100%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知识、政策、服务和产品的科普宣传,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健全疾病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重大传染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开展老年人重点慢性病、重大疾病的早期筛查与干预,开展脑健康体检和失能预防,减少、延缓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老年口腔健康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对有意愿签约家庭医生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老年人实现签约全覆盖。

  (八)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探索老年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推进医联体内基层预约转诊,进一步规范预约转诊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管理办法,加大号源下沉力度,推动按需转诊,方便老年人挂号就医。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持续开展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身边工程,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85%以上。推动医务社会工作与改善老年医疗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健康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融合发展。为百岁户籍老年人免费提供居家健康服务。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标准和规范,增加安宁疗护供给,到2025年,每个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不少于1800张。

  (九)加快补齐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短板

  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床位用于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加快在全市推行符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加强护理机构建设,将可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的护理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范围。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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