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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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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目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第二节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节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第三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第四节加快医养康养结合发展

  第五节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

  第六节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第七节发挥老龄科技支撑作用

  第八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九节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完善投入机制

  第三节加强统筹协调

  第四节壮大人才队伍

  第五节加强考评监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自治区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较好完成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成,规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实施到位。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0.6万人。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强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社会保障卡发行达到2136.1万张,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兜牢。落实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强化社保费和医保费征管力度,组织税费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增长了50%以上。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了普惠制发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面推进。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全区共有养老机构751所,养老床位8.53万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呼和浩特市列入国家第四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包头市、乌海市列入国家第五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0.5%,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达到1590所。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65岁及以上老年人获得健康管理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全区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19个,床位数达2.68万张。建成中医(蒙医)特色康复示范中心23个、康复科102个,110个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积极。老年教育供给水平稳步提高,依托内蒙古开放大学成立内蒙古老年开放大学和城乡社区大学,建成“内蒙古终身教育网”,注册人数达2.2万人。老年体育工作快速发展,各盟市、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均建立了老年体协组织,全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的老年人达到62.6%。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115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稳步推进。全区共完成农村牧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户危房改造12.2万户。创建22个中国传统村落、9个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20个自治区级美丽宜居村庄。老龄产业发展更加全面,设立了自治区养老服务产业基金。

  第二节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期,老龄事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蕴含有利机遇。

  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47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78%,老龄化程度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四五”时期,随着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阶段,自治区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与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老年抚养比不断攀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压力将不断增大;农村牧区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空巢、独居老年人规模持续增加,健康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产业市场潜力亟待挖掘;基层老龄工作力量依然薄弱,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十三五”时期我区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提升,人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利机遇。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以满足全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做好老年人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健康保障和精神关爱等涉老服务工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协调。加强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发展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政府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坚持人人参与,确保共建共享。做好积极应对老龄化战略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主动性,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共建共享美好新生活。

  ——坚持补齐短板,努力提质增效。紧盯薄弱环节,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老龄事业均衡发展。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强化资金利用效益,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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