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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印发通知基本建成“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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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赣府发〔202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全省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权益保护等老龄工作重点难点,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设施建设、巩固基层基础,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基本完成,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升,老龄事业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老龄事业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出台《江西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修订《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老年人照顾服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等政策文件,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老年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2%,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更加公平可持续。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不断深入。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989家,总床位数16.4万张,民办养老机构新增209家,各类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00余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10225个。连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加快形成。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44.6%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医养结合签约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养老机构及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稳步推进,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不断增多,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一批有条件的楼栋实现加装电梯。老年人优待水平不断提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和轻轨及免费进入景区景点。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制逐步完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养老孝老敬老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大学(学校)达到1776所,老年学员33万余人,老年人体育组织基本覆盖全省城乡社区,老年人社会参与逐步扩大,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40.8万人。

江西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我省老龄事业夯基垒台、系统全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宝贵的关键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老龄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总体有利环境。我省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等实现全覆盖,人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老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深入开展,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持续改善,我省老龄事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将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十四五”期间,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将进入老年阶段,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分别达到20%、15%左右,空巢、独居、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养老与健康服务、社会参与、文化娱乐等需求持续增加,社会与家庭负担不断加重。与此同时,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青壮年劳动力供给逐步减少,社会抚养系数不断提升,公共财政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压力不断增大。老年群体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凸显。

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认识和把握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构建老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坚持及时科学综合应对,共建共享老年友好型社会,促进全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全省老年人经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保障、健康支撑保障和社会参与、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不断改善老年人福祉,有效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坚持系统推进的战略思维。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统筹考虑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老龄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做好与全省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

3.坚持政府主导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兜底保障、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高龄、重病、失能、低收入等重点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4.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加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引领家风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和老年人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多层次、多样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加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更加合理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进一步扩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发展。

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综合连续、内容全面、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医养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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