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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探索居家养老新思路,让服务更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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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本年度,沈阳市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和“家庭照护者万人培训计划”,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开展培训活动900余场,培训老龄人评估师112名、居家上门服务人员806名、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600余人次,家庭照护者10640人次,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

  沈阳市作为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地区,为精准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高质量、标准化的养老服务,沈阳市民政局遴选优秀培训组织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培训。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专家参与开展了“老龄人能力评估师”“居家上门服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并确立了由沈阳市民政局和培训单位对参训人员进行“双认证”的制度。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双认证”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后方能上岗。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老龄人能力评估师,为全市4500户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进行科学评估,确定老龄人的能力等级,然后再由取得双认证证书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根据评估结果为老龄人制定精准的照护服务计划并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经过专业人才培训,不但科学精准地完成了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提升了上门服务人员的服务品质,更有地效推动了专业照护技能在机构、社区和家庭的普及。

  为助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沈阳市民政局组织了“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系列培训”,据沈阳市民政局介绍:为保证培训质量,邀请了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标准化部雷洋主任亲临沈阳,为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讲解,并邀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专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实施的11项行业标准进行培训。

  据悉,沈阳市民政局联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还组织了多场次针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公益培训活动,从国家政策、相关标准和职业技能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开展培训。

  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本年度,沈阳市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和“家庭照护者万人培训计划”,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开展培训活动900余场,培训老龄人评估师112名、居家上门服务人员806名、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600余人次,家庭照护者10640人次,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

  沈阳市作为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地区,为精准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高质量、标准化的养老服务,沈阳市民政局遴选优秀培训组织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培训。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专家参与开展了“老龄人能力评估师”“居家上门服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并确立了由沈阳市民政局和培训单位对参训人员进行“双认证”的制度。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双认证”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后方能上岗。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老龄人能力评估师,为全市4500户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进行科学评估,确定老龄人的能力等级,然后再由取得双认证证书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根据评估结果为老龄人制定精准的照护服务计划并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经过专业人才培训,不但科学精准地完成了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提升了上门服务人员的服务品质,更有地效推动了专业照护技能在机构、社区和家庭的普及。

  为助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沈阳市民政局组织了“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系列培训”,据沈阳市民政局介绍:为保证培训质量,邀请了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标准化部雷洋主任亲临沈阳,为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讲解,并邀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专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实施的11项行业标准进行培训。

  据悉,沈阳市民政局联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还组织了多场次针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公益培训活动,从国家政策、相关标准和职业技能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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