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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坚持保障先行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要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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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以提升老龄人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保障先行,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要素支撑,积极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走出了一条适合侨乡的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强化政策保障

  在丽水全市率先出台《青田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青田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场地建设、租金、开办及运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租金由财政全额解决。民办投资建设的通过“以奖代补”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60万元。对星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5-20万元的运营补助。

  出台《青田县“侨乡养老管家”试点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购买“基础管家”服务方式,为补贴对象免费提供每月80元价值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和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

  强化资金保障

  青田县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列入政府性投资计划,全力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2018年以来,已累计建成24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建设补助2851.43万元,租金补助555.1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685.62万元。

  

  预计到2021年底,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补助将达到4000万元,平均每家投入125万元,单个项目最高投入达300万元。

  强化场地保障

  青田县按照“优资源、便交通、广覆盖”等原则进行精心选址,既考虑面积和结构能满足功能布局要求,又兼顾交通便利、老龄人口相对集中的因素,充分统筹整合村委办公楼、村老年活动中心、村文化礼堂、村级照料中心等村集体用房,盘活旧学校、原农村敬老院等存量资源,以及租赁企业、个人闲置用房等方式,解决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问题。

  每个中心建筑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上共有5家。因主城区无闲置的国资用房,该县通过租赁方式予以解决。如鹤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租用了一处县城中心地段的房子,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每年租金75.4万元,其他三个街道4个点每年租金支出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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