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增加84周岁及以上老人等为政府补助对象;“走进去”上门为老人的服务和让老年人“走出来”的服务有机结合……昨天,《苏州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审议,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该《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组织、建设要求、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规范、细化和明确,此举将加快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化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老有颐养”的转变,让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高龄老年人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服务对象为苏州市户籍的老年人。根据实际情况分政府援助对象、政府补助对象和自助对象三类。政府援助对象包括: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及低保和低保边缘孤寡老人; 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归国华侨的老年人; 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子女照顾、子女残疾以及独生子女家庭对象中的困难老人。自助对象为有经济条件的需要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老年人。

  据介绍,此次特别新增了84周岁及以上和其他特别困难对象等为政府补助对象,下一步,还将积极研究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居家服务补助,实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走进去”和“走出来”的服务居家自助、互助养老与社区照料有机结合

  在服务内容上,分成“走进去”上门为老人的服务和让老年人“走出来”的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一方面,依托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或个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商务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司法援助等“走进去”的服务;另一方面,利用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的场地设施,提供照料服务、文体服务、护理与康复服务、老年教育等让老年人“走出来”的服务。从而实现居家自助、互助养老与社区照料的有机结合。

  10种运行类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

  养老管理与养老服务的无缝结合

  在服务组织上,创造性地分管理类服务组织和运行类服务组织。

  县级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分别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指导中心、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管理中心、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三个级别的管理类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主要任务是建立本辖区老年人信息库,负责评估、初审、审核并兑现各类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援助政策,指导检查运行类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的工作,以及承担政府委托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事项。“虚拟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助餐点、志愿养老服务组织、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它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等10种为运行类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从事具体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最终实现养老管理与养老服务的无缝结合。

  养老援助、补助服务价格实行自然增长

  援助、补助与扶持紧密结合

  在扶持政策上,区分为养老服务组织的扶持政策、政府养老的援助补助政策、养老服务队伍的激励政策和企业、子女服务养老的鼓励政策四类。归类、提高或细化服务组织的扶持政策,如把“虚拟养老院”的运营补贴由以前每年每人100元提高到2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运营补贴(1万元/年)由以前的50张减少到20张;并强调通过职能部门综合考评发放服务组织的运营补贴,考评优秀的全额发放,良好的发放80%,合格的发放70%,不合格的不发放。提高养老援助补助标准,介助、介护的由以前的500、700元/月提高到720、960元/月;同时增加了对政府补助对象提供适量的体验服务60元(3小时)/月;并确定服务价格随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实行自然增长机制。

  另外,在四个方面对养老服务队伍实行激励政策:免费培训、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和落户优惠。

 

养老管理软件系统" target="_blank">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