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养结合 > 安徽优化审批流程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通知》提出,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等过硬举措,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对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确保申办人“只进一扇门”。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只需根据筹建指导书和流程表程序到办理窗口就可进行登记审批,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县(市、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根据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的需要和条件,在审批备案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方面为其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切实方便申办人举办医养结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