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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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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养结合,提升老年人获得感

  (梁万年 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健康中国研究院院长,刘跃华 清华大学智库科研主管、副研究员)

  近年来,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伴随而来的是老年人健康和照护需求的增多。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我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国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制定《“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规划,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对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各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具体的工作部署。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对我国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标准体系、人才体系、信息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定位及具体的实施路径,为我国医养结合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突破点及亮点:

  首先,强化了医养结合的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医养结合的需求主要在基层,要加强基层医养结合的补短板工作。对此,《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改造增加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和设施;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同时,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进行规范转换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等。

  其次,明确了医养结合服务内容与模式。服务内容上通过整合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的一体化服务,突出医养结合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服务模式上,强化以人为本,提倡照护服务模式,突出健康为中心,强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服务具体形式将机构和居家上门服务相结合。同时,要注重信息化建设,建立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摸清底数,明确需求。

  再次,拓展了医养结合人才资源供给。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培养,鼓励普通院校、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拓宽院校培养与机构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路径等。发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用,加强对以护理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此外,鼓励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医务人员到相关机构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并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志愿服务人员为照护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属提供服务。

  最后,优化了相关支持配套政策。创新价格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其中上门服务费可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实行自主定价;强化医保支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探索对住院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健康险,构建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提高需求者的购买力,形成多层次医养保障格局。

  《指导意见》通过相关多元主体的结合,有助于形成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和供给链。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做好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总体建设,将医养结合纳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方便可及、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相信未来的中国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会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来源:光明日报)

  

  完善社会支持系统以建设高质量居家社区医养结合体系

  (丁元竹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立足解决医养结合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为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一、《指导意见》是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聚焦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目标。截至2021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4.2%。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到2025年“十四五”规划完成时,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21亿。《指导意见》聚焦“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要求,结合我国老龄人口特点、家庭发展趋势,基层社会建设新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一揽子举措。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强。《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我国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优化服务衔接、完善支持政策、多渠道引才育才、强化服务监管等一揽子对策建议,包括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养老资源共享、发挥信息化作用;完善价格机制、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失能护理人员队伍,以及加强行业监管等。

  二、建设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对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在第一部分就明确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这表明《指导意见》立足于中国实际,将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建设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对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符合我国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有机结合,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家庭社区医养整体性服务建设,一方面,能够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与家人、邻里交往交流交融,与老邻居、老朋友守望相助、放松心情、便利生活;另一方面,把医疗保障纳入家庭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可以使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便利老年人及其家庭。

  (二)对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意义深远。在新发展阶段上挖掘家庭社区的价值,对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意义重大。纵观历史,家庭和社区是养老的基本场所。管理学大师德鲁克在谈到几百年前的情景时说,“200年之前,社会任务在所有的社会中都是由地方上的共同体来完成的,当然主要是由家庭来完成的。”他在这里讲的“共同体”就是家庭、社区。社会学家费孝通在谈到乡土社会时也说到:“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这里,费孝通道出了中国传统乡土社会中家庭的物质生产、公共服务职能。新发展阶段,政府在负责制度设计和各种保障的基础上,基于中国传统和文化,探索和完善以家庭社区为基础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意义深远。

  (三)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是新形势下社会建设的具体探索。新发展阶段,基层社会建设成为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推动基层社会建设就是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物质的和精神的,不仅通过基层行政组织的制度安排,也通过完善基层居民的社会互动机制,完善基层公共空间、社会空间,使基层居民在互动合作中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过上自己需要的生活,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人生价值,使老年人需求在其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安度晚年。

  三、建设居家社区医养结合社会支持系统的路径

  《指导意见》对医养结合服务提出了价格、保险、土地、财税、信息化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提出通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方式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这充分说明,《指导意见》旨在通过进一步构建社会支持系统推进医养结合。我认为各地在落实《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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