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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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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老龄发〔2020〕5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住建厅、甘肃省市场监管

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老龄办

2020年3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科学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快速融合、有序发展,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准化医养结合服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2016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试点带动”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以试点带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医养结合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依据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推算,全省医养结合服务资源短缺情况严重,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旺盛,医养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健康状况亟待改善。

截至2019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446.09万人,占总人口的16.85%,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全员人口数据库预测,2022-2033年,我省老龄人口规模将快速增长,到2033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规模预计将达到766万人左右;2034-2050年,老龄人口规模增速放缓,但规模持续增加的趋势仍将继续,预计到2050年我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规模将达到905万人,将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充分利用好2022年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到来前的机遇期,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质量,科学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对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至关重要。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服务,市场化运作、分类别保障”的原则,落实目标任务,实施四大行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健康期管理、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终末期安宁疗护等的健康养老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有效解决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快速有序、稳步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新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200家,占全国总体规模的5%以上;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8所;培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达到2.2万名,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三、重点任务和规划布局

(一)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居家医养结合全覆盖行动。将夯实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医养结合的基础工程,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提供“2111”式健康管理服务(即:开展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一次免费体检、一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至少一次失能评估与健康指导),以患有慢性疾病老年人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90%以上的居家老年人能够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健康管理、医疗卫生和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家庭照护病床”,将服务人群延伸到60岁及以上老年人。(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社区医养结合双促建行动。深化医养融合服务,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每个县至少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试点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托老照护床位,弥补基层医养结合床位、人才不足等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探索“两院”合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等做法、经验,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医养结合机构改拓建行动。鼓励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申请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转型、闲置资源整合改造等多种方式,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不作区域总量规划限制。(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4.中医药医养康融合推进行动。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合作,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推进医、养、康相关产业跨界融合,鼓励中医药企业和文化旅游企业联合开发利用省内中医药富集区天然优质养生资源,依托现有基础设施,打造集聚“医、食、养、护、文、体、游”要素一体化的养生(养老)休闲基地,研究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保健食品,开发中医药养生(养老)体验休闲旅游特色业态,延长中医药医养康融合产业链条。到2022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医养康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商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提供精准化医养结合管理服务

1.健康期管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等三级预防体系,减少老年人罹患慢性病的风险。张掖、兰州、天水等地组织实施国家级老年健康教育、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逐步扩大省级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患病期治疗。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快老年医学科医联体建设,加大省级医院老年医学科组团式帮扶,开通疑、难、重症老年病远程医疗会诊,完善针对老年人的院间转诊管理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落实老年人就医等便利服务,快速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老年病诊治能力,增强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救治能力。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各地按照规划老年医学科总床位数的50%分年度建设。支持省第三人民医院试点建设省老年病医院,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诊疗模式、服务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康复期护理。建立老年人康复期护理联动机制,加强与区域内老年病院、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实现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上下联动、无缝衔接、零障碍转换。鼓励将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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