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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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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沧州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医养结合区别于传统的单纯为老龄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服务,是在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精神心理服务、老年文化服务的基础上,注重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就相关工作而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已连续7年将养老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实事。2016年3月沧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沧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计委联合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13部门印发了《沧州市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和《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8年,我委与十六部门印发了《沧州市健康老龄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与十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沧州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医养结合提供政策支持。

  建立了政府部门联合指导和协调会商机制。目前,市、县两级普遍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本级形成了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为副召集人、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实施方案。设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了我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的合力。

  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在医养结合机构举办方面,我市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

  加大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我们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利用日常与百姓面对面的机会、各种媒体渠道等宣传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健康理念。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集中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行健康服务指导。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进社区科普知识活动,讲解健康知识、医疗卫生政策等服务。

  试点先行,开通“绿色通道”,做好示范引领。目前,我市青县康泰养老护理中心、泊头市福星园老年护理院、华北油田任丘矿区养老康复中心3家机构被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试点机构。同时,针对老龄人的身体情况,3家试点机构已与周边大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开通了“绿色通道”,为老龄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龄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等医学院校设置针对老龄人的相关专业,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本专科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根据需求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全市护理专业技能训练和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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