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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养结合|郑州“一窗受理”推动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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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增加服务供给、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等,对新申请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实施“一窗受理”,推动医养结合落在实处。

  医养结合的本质在深度融合,难点在如何走深、走实。

  《办法》明确,通过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如对新申请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实施“一窗受理”;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简化手续,直接进行登记备案;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等。

  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探索把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为居家或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护理服务;推进智慧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医疗健康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城市大脑”统筹建设,主要包括老年健康信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评估信息、老年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以及家庭病床等相关信息的收集、使用与管理等。

  此外,参加医疗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将符合相关规定的居家老年人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内容列入各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对于新增设安宁疗护和老年医疗护理型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的建设补贴。医疗机构设置的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等。

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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